周海滨冯潇霆终向奴隶制开炮 中国当效仿日韩自由转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12:04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如果谢亚龙离开中国足协,准备接手中体产业董事长这个年薪158万的差时,足协的人说,“SORRY,谢头,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你不是自由身,足协有你的所有权,你还有30个月的时间必须在足协呆着,哪怕我们每年只能给你158元”。
如果一对夫妻离婚后,丈夫告诉妻子,“对不起,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你还不是自由身,你所有权在我这里,30个月内不能再婚”。
如果。。。。。。
如果上述都是事实,不知道整个中国社会秩序还如何维持下去。但是这个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里,看起来无比荒唐的自由身规定,却出现在中国足协的球员身份认定相关规则上。
在近日来,效力中国大连实德队的冯潇霆可能自由转会投奔韩国大邱FC队的消息引来很大的波动。其中争议的焦点是,冯潇霆是不是自由转会,“对于自由身,中外理解并不同”,前中国足协官员郎效农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而随后,山东队的周海滨加入了自由转会欧洲俱乐部的行列,他已经手握欧洲球队的合同,只等离开。
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球员离开原先俱乐部30个月以上才算是自由身,在此之前,俱乐部对于他握有绝对的所有权。对于职业生涯黄金时刻只有10多年的球员来说,如果30个月不踢球相当于自杀。球员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都大量球员球员下岗,给国家制造更多的负担。
不知道世界各国对于自由身的定义是否也如中国足协一般要维持30个月,但可以参考一下近邻韩国日本的做法。韩国在2005年开始实现自由转会制度,迫使俱乐部和球员签订比较长的合同以留住优秀球员。水原三星之所以考虑李玮峰,就是因为该队两名主力后卫自由转会被日本球队挖走后,不得不赶紧招有实力的球员。
亚洲职业化程度最高的日本联赛早已实现了类似欧洲的自由转会制度,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限制。如果去欧洲,由于日本球员注册最后期间和欧洲有八九个小时时差,因此不少经纪人趁这个机会运作球员去欧洲踢球,可以实现自由身旅欧。但去其他日本球队,合同没有到期的依然需要转会费。
无论日本还是韩国,他们两国都是在推广自由转会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了本国国情,制定了球员的转会办法。的确,中国有自己的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俱乐部管理不规范,政策法规不完备,市场体系配备不理想,球员身份复杂等,但这不是保护这种落后的奴隶制球员所有权的借口。
中国改革开放30年,那么多行业都取得了巨大的飞跃,纷纷与国际接轨。如果中国足球管理中心能与时俱进,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