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沈阳东进遭重罚:主帅停3场 袭击裁判之人禁赛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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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0-08-03 23:28

沈阳东进遭重罚:主帅停3场 袭击裁判之人禁赛1年

 8月3日晚,足协纪律委员会针对上轮中超中甲联赛出现的混乱局面公布了一系列的罚单。其中在中甲联赛中沈阳东进球员周寒冲向裁判员被安保人员制服,纪委会对其处以停赛一年罚款两万的处罚。

  沈阳态度:沈阳东进接受足协重罚 直言足球产业要树正气立正义

  在7月31日中甲联赛第十四轮湖南湘涛足球与沈阳东进足的比赛在湖南省长沙市贺龙体育场进行。在补时阶段,湘涛队射门球出底线,当值主裁判张越判给湘涛队一个角球。对于这个判罚,沈阳队主教练于明和球员都非常不满,他们认为球是碰到湘涛队员出的底线。此时,于明开始在场边大声指责裁判,第四官员屡次劝阻也没有作用。而此时,主裁判突然冲到东进队替补席,口头警告了替补席上的球员冯绍顺,并维持角球的判罚。正是这个角球导致了东进队的失球。

  比赛结束后,裁判在特警的保护下退场。沈阳队替补球员周寒从替补席向走向休息室的裁判追去,速度惊人,现场的特警也迅速反应过来,在周寒就要冲到裁判身边时几个人将他围住,然后立刻摁倒在地。这一起袭击裁判的事件在当轮联赛中引起轩然大波。

  8月3日晚,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本场比赛的违规行为做出了处罚,认为沈阳东进队主教练于明、30号替补运动员冯绍顺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指责谩骂裁判员,被裁判员分别罚令出场;比赛结束后,在裁判员回休息室途中,23号替补运动员周寒从客队休息室冲向裁判员,冲至裁判休息室前被安保人员制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于明进入2010中甲联赛替补席3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二、停止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冯绍顺2010年中甲联赛3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三、停止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周寒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比赛12个月(2010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2日止),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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